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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芜湖、阜阳、马鞍山……安徽多地开出首张罚单!

时间:2026-08-07人气:作者:

综合消息,3月1日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今天是条例施行第一天,路上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情况如何?据了解,合肥、芜湖、阜阳、马鞍山等都开出了首张罚单。

芜湖市

当天上午,芜湖市交警支队民警在市区各个主干道路口开展电动车违法乱象专项治理。

上午9点51分,在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路与中江大道交叉口区域,一市民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现场执勤交警予以警告处罚,并开出芜湖市首张罚单。

记者了解到,为了持续净化芜湖市电动车通行管理秩序,芜湖公安交警以“三不乱 文明行”“马路警务”为依托,常态化开展电动车违法乱象专项治理,在重点路口路段、学校、小区,以及商场周边,对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篷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处,同时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条例》相关内容。记者 孙芮

阜阳市

3月1日上午,阜阳市交警支队民警在该颍州路与西湖大道交口,10时许,一名搭载人员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警告处罚。记者 王振宇

合肥

今天上午,在马鞍山路与芜湖路交口,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包河大队一中队民警开出首张罚单。

今天上午9时许,记者在马鞍山路与芜湖路交口看到,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包河大队一中队的民警正在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进行《条例》的宣传工作,并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骑行人给予了警告处罚。

9时22分,该路口民警开出第一张罚单。

现场,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包河大队一中队队长曹健提醒,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出行一定要记得规范戴头盔,搭载人也同样要记得戴好头盔,同时,也要注意不要逆行、闯红灯等,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一定要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马鞍山

当天7时,在马鞍山当涂县振兴路与青莲路交叉口,一市民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现场执勤的交警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这也是《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当天,马鞍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具的首份罚单。

来源:合肥晚报、马鞍山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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